泥鳅百科 手机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工程工期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开工日期:

这是工期计算的起始点,通常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或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这是工期计算的终点,通常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准。

日历工期:

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导致的停工日数。

实际工期:

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

合同工期: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施工工期的具体时间。

工期计算:

工程工期通常以天数表示,是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的天数。

法律依据:

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等条款,并且施工工期是建筑企业重要的核算指标之一。

影响因素:

影响工程建设施工工期的因素包括资金、设计、设备和技术装备、施工力量等方面。

奖惩办法:

如果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不符,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

请注意,这些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资料,具体计算时还需参考合同条款和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