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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许经营许可证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市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所在省、直辖市辖区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申请备案

特许人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并提交材料以获取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录号和密码。

特许人获取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材料,并向市商务局提供纸质备案材料。

审核与备案

市商务局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自材料收到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告,向特许人发放备案证明。对于提交申请资料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在7日内补充提交,补充齐全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和公告,并向特许人发放备案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提交的备案材料应包括企业资质证明、经营资源注册证书、批准文件等。

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办理特许经营许可证前,先咨询当地商务局或相关主管部门,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