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人员被抓获后,其信息可以在 48小时内被撤销。具体操作流程是:
1. 在逃人员被异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应该及时通知立案地的公安机关。
2. 立案地公安机关在核对抓获的在逃人员信息无误后,需在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3. 撤销手续包括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的“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
4. 最后,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撤销录入。
因此,在逃人员在被抓获并确认无误后,最快可以在48小时内被撤销追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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