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城建税缴纳方法如下: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基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对于出口企业,虽然增值税或关税可能被免除,但附加税(包括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不享受减免,因此需要将免税金额乘以相应的附加税税率来计算应交税费。
城建税的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和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按照当月应缴的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税)合计金额的7%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当月应缴的流转税合计金额的3%计提。
在出口企业确认收入实现时,应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进行会计处理,并记录相关的税金。
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和“应退税额”等,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免抵税额并入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时,免抵的增值税额视同已缴纳增值税,需要并入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外贸企业出口外购货物时,直接按照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增值税额乘以退税率计算退税,由于实际未缴纳增值税,因此不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总结:
出口退税的城建税缴纳方法主要涉及计算应交税费基数、计提附加税,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缴纳金额和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出口免税仅免除增值税或关税,附加税仍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