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产假津贴标准如下:
顺产: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总计133天。
难产(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总计128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晚育假期:增加15天。
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和女员工原工资标准,两者就高不就低,两者中哪个高在产假期间每月的拿到的钱就是哪个。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建议:
具体的生育津贴金额和假期天数可能会受到个人情况和单位政策的影响,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当地社保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生育津贴的申请通常需要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进行,建议尽早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