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答辩书应当包含以下要素:
答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和联系方式。
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写明代理人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和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为律师时,只需写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简要说明收到仲裁通知和申诉书副本的情况。
针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逐一回答。
陈述事实和说明问题时,要针对性强,避免离题,并提出必要的反问。
运用逻辑推理增强说服力,并附上相关证据。
结尾应写明“此致”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落款要签署答辩人姓名及日期。
可附上相关证据。
可以引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条款作为答辩的法律依据。
答辩书应使用正式文书格式,语言应简洁明了。
答辩书副本份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随答辩书一并提交。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答辩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需要进一步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