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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申请贷款

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

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贷前审查

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对借款人情况进行贷前审查。

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担保手续

如需担保,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银行将合同及相关材料转交担保公司审核。

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手续。

质押或抵押

如有需要,借款人提供有价证券质押,将证券交由银行收押保管。

贷款划拨

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或银行的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

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

贷款条件

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如12个月以上)。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文件。

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