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从当年度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于弥补公司运营中的损失或者补充公司资本金,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法定盈余公积是公司的一项法定储备,可以在公司遭受亏损或者需要对外投资时使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比例为当年度净利润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企业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包括:
1. 弥补公司亏损;
2.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 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相关文章
黄石临空经济跑出“加速度”:冰鲜水产“次日达全国”,3C产品“隔日通全球”
06-13“大有”乾坤:数字时代的奋进华章
06-13邓紫棋发千字长文!这不是一个复仇的故事,而是一个死而复活、失而复得的故事!
06-12成都高温直扑40℃可停课;胖东来今年员工税后平均月收入9000元左右……
06-11大疆导师站台,高瓴押注,卧安机器人乘风奔跑
06-10IPO要闻汇
06-09军民两用机遇“齐飞” 中无人机预计今年扭亏为盈 成色究竟几何?|洞见科创板
06-08突然!重大资产重组搁浅,“价格没谈拢”
06-07贾跃亭谈散户数度哽咽:都是散户支持,是散户救了我们的命
06-03北京地铁公司全面启动双温车厢模式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