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失信名单是指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这类人员通常被称为“老赖”,他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且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如妨碍或抗拒执行、虚假诉讼、隐匿或转移财产等。
失信名单的目的是通过信用惩戒来约束这类人员的行为,具体限制措施包括:
如限制出行、限制申请贷款和信用卡、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
失信信息会被全国联网,对个人的信誉系统产生长期影响,包括无法获得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等。
还可能包括限制担任企业高管、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一等座以上座位等。
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失信人不仅面临法律上的惩罚,还会受到社会舆论和信用体系的惩戒,这将对其生活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建议失信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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