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18周岁以下。具体而言,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6周岁的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而对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除非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且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相关文章
获刑12年!陈玉祥案一审宣判
05-20打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苟仲文被公诉!
05-07地球日遇上法律日:以“法院红”守护“生态绿”
04-21中国海油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受贿案一审开庭
04-09“醉”上加罪 姚某酒后驾驶闯红灯被判拘役
04-07湘潭大学宿舍投毒案一审宣判:周立人被判死刑
04-07与他人共谋骗取医保基金超千万!贵州黔西南州委原常委张玉龙受审
03-31忻城法院公开审理广西仙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世波涉嫌受贿罪一案
03-20广州中院对颜俭赞等13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03-20不满多少岁不公开审理
01-18